"无代表不纳税"(No taxation without representation)是起源于中世纪英国的政治原则,强调政府在征税前必须获得纳税人或其代表的同意,这一原则在18世纪北美独立运动中成为核心抗争口号,并深刻影响了现代民主政治中的税收法定主义和代议制契约关系。
定义与核心原则
该原则主张税收的合法性需以纳税人或其代表的政治参与权为前提,其英文原文为"No taxation without representation",本质是税收法定主义与代议制民主的契约关系体现。核心包含两点:
征税需经被统治者同意;
纳税人应通过代表机构行使财政监督权。
历史背景
英国起源:可追溯至1215年《大宪章》中"无赞同不纳税"原则,后与代议制结合发展为"无代表不纳税",限制王权任意征税。
北美实践:18世纪成为美国独立运动核心口号,抗议英国议会未经殖民地代表同意征收印花税、糖税等,1773年波士顿倾茶事件将其推向高潮。
理论发展:苏格兰裔牧师Jonathan Mayhew在1750年代系统阐述该理念,后经帕特里克·亨利等革命家推广。
法律地位与现代应用
宪法原则:美国《独立宣言》将其列为反抗暴政的正当理由,奠定现代民主国家"预算审议"制度基础。
当代案例:
2000年后华盛顿特区居民以此争取国会代表权;
全球财政改革中作为纳税人权利保障的理论依据。
延伸内涵:包括公共服务对等性(税收用于公共福利)、政府财政透明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