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并非由某位特定译者翻译,而是对西方法谚"Justice delayed is justice denied"的误译与重构,属中文语境下自发形成的流行语,无确切原创译者 。
原句来源:该误译常误归于美国大法官休尼特(实为虚构人物),真实原型为英国法谚"Justice delayed is justice denied",意为"迟来的正义非正义";
误译成因:系将原句批判“延迟即不公”的本意,反向曲解为安慰性口号,可能融合了"Never too late for justice"等语义拼接而成;
传播特征:2000 年后在中国互联网广泛流传,属集体误传产物,未见任何文献记载具体首译人名或出处 。
若需严谨表达法律原则,应使用正确译法:"迟来的正义非正义"。

最经典的对应英文是"Justice delayed is justice denied.",但这句原意其实是批判迟到的正义 。
核心原文:Justice delayed is justice denied.,直译为“迟到的正义即非正义”。
常见误译:中文流传的“正义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是错误翻译,原句并没有这个意思 。
其他相关表达:还有"Justice is neither to be denied nor delayed."(正义既不应被拒绝也不应被延迟)。
出处来源:这是一句英国法谚,最早可追溯到《密西拿》及1215年英国大宪章 。
如果你想表达“正义永远不会太迟”,可以用"Never too late for justice",但这与“迟到的正义”是不同概念 。
"Justice delayed is justice denied"和"Justice is neither denied nor delayed"在法律语境中的使用差异
一、核心语义与性质差异
表格
英文表述 核心含义 语句性质
Justice delayed is justice denied 迟到的正义本身就是对正义的否定,直接批判司法拖延的危害 陈述判断类,用“甲=乙”的逻辑点明延迟正义的本质属性
Justice is neither to be denied nor delayed 正义既不得被拒绝,也不得被延迟,是对司法机关的刚性义务要求 强制规范类,用法律英语特有的“be to + 动词不定式”句式,明确必须执行的义务
二、适用场景差异
Justice delayed is justice denied
多用于个案说理、裁判文书的论证环节,比如在执行异议、行政效率相关的案件中,用来指出过度拖延的司法行为已经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强调程序及时性的价值,国内如(2019)浙行申539号等裁判文书中都引用过这句法谚来强化裁判说服力。
Justice is neither to be denied nor delayed
多出现在法律原则宣示、司法制度建设的正式文件中,它源自权威的《布莱克法律词典》第8版,是对《英国大宪章》中“不拒绝或拖延任何人的权利与正义”这一古老法治原则的现代重申,用来明确司法体系的底层运行准则,而非针对单个案件的拖延行为进行评价。
三、使用侧重差异
前者是反向警示:从负面后果出发,告诉公众和司法人员“拖延正义的本质就是非正义”,唤起对司法效率的重视;
后者是正向指令:从正面义务出发,直接给司法机关划定行为红线,要求必须同时做到“不拒绝正义”和“不延迟正义”两个底线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