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现实中的很多执法者(时下都称之为公务员)素质之低下令人瞠目结舌,有的个人道德水准和专业水准已经和普通的xxx一个水准,谁敢骂他们是xxx,他们动辄使用手中权利对你进行打击报复。对于这帮搞到你头上的执法人员,每个公民都有权利享受法律赋予每个人的基本权利。那就是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全国人民都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那么那些通过关系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混入公务员队伍的所谓执法者便无所遁形,久之,他们有可能就会从这个行业里消失。网上盛传的一个深圳老师和当地交通警察对薄公堂的时长约2个多小时的庭审记录可谓是近年来行政诉讼的经典,每个公民都需要好好看看。我可以违法,你也可以执法。但是,你必须依法规范执法。如果你胡乱制定规则、执法不规范,即便我违法,你做出的惩罚结果一样是无效的。有可能还得附加赔偿“违法者”一大笔钱财。包括诉讼费用、来往车旅费、律师费、误工费...... 之所以如此倡议,是因为目前中国的执法层大多执法动机不纯。他们执法要么是为了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要么为了罚款(捞钱),要么为了其他不可告人的目的。绝大多数目的不是为了维护供养他们存在的人民的利益。 原标题:“警车乱停,自己都违法了,有啥脸罚我?”法院:驳回全部诉求 现实生活中,大部分人其实对于交通法都不够了解。只知其一不知其二。这样的结果就是难免犯错,尤其对于一些骑电瓶车或者单车出行的人。在他们看来,自己只要不超速,不出事,不撞人就好了。 但交警不就是为了保障道路安全吗。当他们开始执法时,这些平日里对于交通法模糊不清的骑行者就要受到处罚了。 “你看你们的警车停的位置对吗,这都搞不清楚,还执什么法?” 一位住在上海的大爷,对此发出声音。究竟是发生了什么事情,能让大爷如此抗议? 【案件经过】 在上海某区,一位年近70的郑大爷是我们今天故事的主人公。 虽然年纪已经很大了,但是郑大爷看起来还是精神抖擞,容光焕发地,每天无事就四处闲逛。郑大爷还有一辆电动车,作为自己的出行工具。每天郑大爷都要骑着这个电动车出门采买家用。 事情发生的这天,郑大爷出门来到离家不远的一个商场购买生活用品和一些蔬菜。买完之后,郑大爷走出商场,放好东西,就准备骑车回家。 这条路郑大爷已经走过千万遍了。熟的不能再熟。多少次骑着车从这条路往家行驶。对于郑大爷年纪一大半还骑车这件事,家里人也是有些担忧的。 不过郑大爷本人非常倔强,不肯服输,依旧要骑车出行。对此,家人没有办法,只要对郑大爷再三科普交通道路的常识知识,避免意外情况的发生。 所以对于什么时候在人行道行驶,什么时候在非机动车道行驶,郑大爷自己是明白的。 眼前的这条路设置有些问题,不能够完全遵守规则,因此即使郑大爷明白,也依旧照常行驶电动车。 毕竟,这条路自己已经走过很多遍了,不会出什么问题的。郑大爷平常都是从人行道这里穿过,然后再让车驶进电动车该行驶的非机动车道。 但是,今天却发生了一件和往常不同的事情。 郑大爷骑着电动车在人行道的驾驶不超过几秒,大约行驶了有10米左右吧。在路边执勤的交警发现了郑大爷,挥手示意停车。 郑大爷听话,将车停下来,来到了交警身边询问情况。 刚刚郑大爷骑电动车进入人行道的行为,违反了道路规定。交警向大爷耐心说明情况,因此才会对郑大爷的电动车进行了拦截做出行政处罚,即50元。 大爷对此表示不服,解释说并非自己的本意。 “你们自己看,道路就是这样,我从商场出来必须得经过这段人行路,才能够到非机动车道上啊。” “你们得结合一下实际情况,再进行处罚吧。” “我不这样走,那怎么走,难道我要飞到那边吗?” 对于这个问题,显然大爷不是第一个提出异议的。执法人员见怪不怪,耐心地向大爷作出解释。 “大爷,你别太激动。在过人行道的时候应该推着电动车,不能骑车。“ “在人行道上骑车,很容易发生事故。“ 郑大爷耐心地听了执法人员的解释。自己也知道自己犯错了,向交警表示自己虚心接受。 同时大爷又说,看在自己不知道这个规定的份儿上,能不能请交警做出批评教育就可以了。显然,这个提议遭到了执法人员的拒绝。 郑大爷没有办法,自知理亏便气呼呼地从自己的口袋里拿出了50元的现金交给了执法人员。准备赶紧回家。 不料,上交的这50元现金却遭到了执法人员的拒绝。他们要求郑大爷用手机进行扫码支付,称不能收取现金。 郑大爷一听,本来就有的火气瞬间炸裂。自己本身就是一个性格直爽的人,不容许眼里有沙子。对于自己做错的事情,自己也虚心接受了,但是怎么还能不收现金。哪条法律规定了罚金不能是现金? 再说自己本身年纪就大,用的都是老年机。对于智能手机根本没有也不会使,这不是在为难自己吗。 “我都这个年纪了,怎么懂什么手机扫码。“ “我一辈子都用的现金,到老了你告诉我现金不能用了?” “再说,我是老年机,哪里有什么扫码支付。你们这是对我的歧视,欺负我这个老年人吗?” 郑大爷越说越气愤,围观的人群也越来越多。激动之际,郑大爷突然看到了路边停放的警车。 扭头便对交警说:“你们自己看那边!你们自己都违法了。“交警朝着大爷所指的方向看去,警车赫然停放在了马路的横线上。 交警人员并不想与大爷有过多的纠缠避免争吵发生,告诉大爷可以直接去交警部门指定的银行进行缴纳罚款。 然后交警众人就离开了。 大爷看对方离开了,自己也就回了家。本不想再理会这件事情,但是大爷还是忍不住。越想越生气,自己正直一辈子,清清白白,做事光明磊落。 临了却落个违法行为,还要罚款。都到这个年纪了,自己还要因为不会使用智能手机不会扫码支付而被歧视,自己的老脸该往哪放。 大爷忍不了,自己不能就这么算了。大爷知道,自己不能够无理取闹,便找了找相关人员寻求帮助。 按照相关规定,郑大爷向交通的有关部门依照程序进行了行政的复议。 等待了一个多月的行政复议结果出来后,大爷满心期待想得到一个公正的处理。不曾想,结果依旧是维持原来的行政处罚。 郑大爷不服这个复议,又开始为自己讨公道做准备。这一次,郑大爷做了充足的准备:找了一位律师当作自己的代理人,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在法庭上,郑大爷这方提出了以下几点异议。 第一点:则是当天交警部门的行政处罚是不当的。 在郑大爷看来,事发当天自己是没有办法只能从人行道通过再驶入非机动车道驾驶,是无奈之举,应该体谅自己的行为,因此道路设置的不合理问题而导致自己犯错是不合理的。 并且在当时,自己的行驶并没有影响到其他人的出行。直到被交警拦截自己也才骑了十多米,没有造成什么危险。 第二点:郑大爷认为交警在执法过程中违法。 事情发生的当天,交警部门的警车停放的位置是在横道线,是违法的行为。 并且当众人围观自己和交警争执的时候,交警有呵斥群众的表现,态度极其蛮横,与人民警察为人民的形象极不符合。 所以,郑大爷认定在事发当天的执法行为中程序违法,应该予以撤销。 第三点:郑大爷认为自己根据相关的处罚法,是属于违法情节轻微的,且自己并没有造成什么严重的后果可以不予以行政处罚的。 但事发当天,交警部门却没有考虑自己是初犯,却没有造成什么后果就直接给自己做处了罚款50元的处罚。自己并不认同,应该依法撤销。 第四点则是在交罚款的过程中,交警人员告知自己要手机支付,不接受自己当时给出的现金。依据法律规定,现金是不能够拒收的。 其次,在交警告知自己手机支付时,自己受到了侮辱,交警违反了老年人的相关规定。 法庭的另一边,作为被告的交警部门也提交了自己的证据。有当天的执法记录,现场图片等。 通过交警这边的证据,可以明显看到郑大爷在人行道上行驶的违法事实。·并且交警方面做出的处罚是按相关规定来的,罚款50元的行政处罚是合理合法的。 在庭上,交警这边也提交了证据,来证明扫码并不是缴纳罚款的唯一途径。 对于郑大爷提出的事发当天警车的乱停乱放行为,交警的态度等问题,不能够再本案认定。 法庭认为这些问题属于另一个法律关系与本次庭审无关。如果郑大爷针对这些问题仍有异议,可以再行起诉,或者是向有关部门进行反馈投诉。 最终,法庭当场对本案进行了审判,依法予以维持。郑大爷的诉求被驳回。 【以案释法】 郑大爷违反的是什么规定? 根据道路方面的交通法规定,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在本案件中,骑电动车的郑大爷明显是违反了这个规定。虽然在郑大爷那里认为自己是无可奈何之举,但却这并不能够成为郑大爷违法的原因理由。 郑大爷在通过人行道时应该停止骑行,推车通过人行道。 非机动车驾驶违反道路法,会受到什么处罚? 交安法中有这样一条,清楚写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50元罚款。 郑大爷在事发那天行驶在人行道上,违反了交通法的相关规定。针对这点,郑大爷也是承认的。 交警人员考虑到了郑大爷的违法程度,所以当即做出了行政处罚,即对郑大爷处以50元的罚款。 2.交警部门做出的处罚属于简易程序吗?什么是简易程序? 第一,交警做出的处罚属于简易程序。 其次,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又被称为当场处罚程序, 一般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方面的条件。一是违法事实确凿;二是该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有明确具体的法定依据;三是处罚较为轻微。 在本案中,明确的三点就是:(1)郑大爷骑电动车在人行道(2)有相关的处罚规定(3)且处罚较轻,符合这三项条件。因此交警使用了简易程序对郑大爷进行了行政处罚。 4.交警有违法行为吗? 虽然在法庭上,轿车乱停乱放的行为并没有受到审理。但是根据相关规定,不按规定将机动车随意停放的,属于违章停车。警车亦是如此。 事发当天,交警并没有将警车放置在一个合理合法的位置,作为交警人员属于知法犯法。是应该需要受到处罚的。 5.拒收现金是违法行为吗? 在我国银行法的相关规定中,明确写着: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我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在本案的法庭上,交警方面拿出了扫码并不是缴纳罚款的唯一途径的证据,因此也不能够确切的表明拒收现金的行为。我们就在此不做过多的讨论。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任何地方,任何形式,但凡在我国境内,拒收现金都是不合法的行为。当我们遇到这种情况时,应该向有关部门反馈进行处理。 【案件分析】 从这个案件中,我们更够看到老百姓的法律意识正在增强,即使是一位老人也知道拿起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是社会,是国家依法治理的进步。 希望在面对更多不公现状时,大家都能够懂得拿起法律当武器。本案不论对错,只谈郑大爷的勇敢行为,他就值得我们为他点赞。 当遇到自认不公的事情时,郑大爷没有暴怒选择了一条正当的途径去维护了自己的权益。即使对方是一名警察,郑大爷也丝毫没有畏惧,这是我们需要学习的地方。 同样,小编想再次强调人性化执法的重要性。执法过程不应该是生硬的冰冷的,多一丝温情在,让执法更好地为人民。 |